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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资讯:一人购房全家帮!又一城推出住房公积金新规 降首付、父母可作为共同还款人

发布时间:2022-09-07 15:53:39 来源:券商中国

多地推行“一人购房全家帮”

除了石家庄支持父母申请共同还款人外,海南省也将推行“一人购房全家帮”。

9月2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一人购房全家帮”相关住房公积金互助使用政策。

根据征求意见稿,“一人购房全家帮”业务是指在海南省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购房人,在省内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可以使用其配偶及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和对冲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业务办理条件为,购房人直系亲属家庭在海南省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且住房不超过1套(2孩及以上家庭可放宽至2套),方可申请办理直系亲属的购房提取和对冲还贷业务。

在提取支付首付款业务方面,购房一年内,由购房人一同申请提取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且仅限办理一次。在商品房(或保障性住房)未足额支付首付款且购房合同备案前申请的,购房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转至开发商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支付差额部分首付款;在商品房(或保障性住房)已支付首付款且购房合同备案后申请的,提取住房公积金转至购房人账户。购房人、配偶及直系亲属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首付款。

在对冲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方面,购房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后,购房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之和不足对冲还贷的,购房人及其配偶的直系亲属可申请办理对冲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6月以来,已经有广东珠海和潮州、四川资阳、湖南邵阳、陕西咸宁、河北唐山、秦皇岛和石家庄、河南信阳等多地出台住房公积金新政,支持“一人购房全家帮”。其中,唐山的政策不仅适用于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也同时适用于公积金职工商业贷款购房。

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出,当前新市民和青年群体以及外来人才创业,使用贷款购房最大的障碍是工资收入不高、还贷能力不足、无法达到贷款最高限额,通过父母作为共同还款人,刚性提升了还贷能力;同时,临近退休的职工,也有改善性购房需求,最大障碍是贷款年限只能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五年,能贷年限较短,因而会产生月还款额达到上限的压力,也面临着因还贷能力不足而无法达到最高限额的问题,子女作为共同还款人,刚性提升了父母的还贷能力,通过“全家帮”实现改善性住房购买。此外,购房还贷存在着因每月还贷的支出,降低家庭可支配现金消费的困难,通常是父母或子女用工资给予支持、补助。“全家帮”政策使用后,父母或子女作为共同还款人,可通过唤醒原来不能使用的公积金账户资金,实现了公积金的明补,不仅为家庭降低了还贷压力,而且让父母或子女日常消费也变得更加轻松,从而提升了整个家庭的幸福指数。

关键词: 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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