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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实时:重罚!会计微信“泄密”订单、业绩等信息 内幕交易细节曝光!

发布时间:2022-09-15 09:48:3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方和旭在3月8日至4月1日交易“热景生物”前后和方春晓有频繁微信联系,联系内容包括热景生物销售订单、产能、产品出库、财务指标、阶段性业绩等。

4月8日下午,财务部邢某军和北京市大兴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专管员联系,专管员要求热景生物母公司报送2021年第一季度企业所得税数额。石某沾跟吕某东和邢某军沟通后将数额定在7000万元,邢某军将和税务专管员的微信聊天记录和确定7000万企业所得税的相关情况发在了“热景财务群”,方春晓是该群的群成员。此外,财务人员方春晓等当时也全都在财务部办公室,一起聊到了热景生物2021年第一季度净利润大概5、6亿元的情况。

4月9日至4月10日,石某沾、吕某东、方春晓等人就热景生物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增数据进行最后确定。

4月9日和4月10日晚,方春晓通过微信通话将相关内幕信息告知了方和旭。

4月12日晚间,热景生物发布《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的自愿性披露公告》,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1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6000万元到66000万元,同比增加109125.67%到128630.25%。

而方和旭早在4月12日开盘半小时内买入“热景生物”6000股,金额32.05万元;2021年4月27日,方和旭将其持有“热景生物”全部卖出;其中,4月12日买入的6000股“热景生物”对应的卖出金额109.91万元实际获利77.7万元。

方春晓申辩“未泄密”

证监会不予采纳

面对上述违法事实,方和旭和方春晓并未直接认错,而是在其申辩材料及听证过程中提出申辩意见:

一是方春晓未将热景生物2020年年度业绩预增事项这一内幕信息泄露给方和旭。方和旭2020年12月21日至2021年1月11日期间买入“热景生物”1.9万股不构成内幕交易,方和旭在买入“热景生物”前不知悉热景生物2020年实际业绩,其买入“热景生物”主要是因为股价非常低并参考股票论坛里的信息。

二是方春晓未在2021年4月9日将热景生物2021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情况告知方和旭。此外,不能将方和旭4月12日买入“热景生物”6000股全部认定为内幕交易,因为首先,方和旭在此前交易过“热景生物”,4月12日的买入只是加仓;其次,即使方春晓不告知方和旭热景生物2021年一季度的利润数据,方和旭4月12日也会买入,只是会少买一些。

三是本案量罚过重。

对此,证监会表示,上述违法事实,有上市公司公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工作邮箱记录截屏、微信记录截屏、通讯记录、证券账户资料、银行账户资料、交易所有关数据信息、询问笔录、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而在量罚时已充分考虑了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量罚适当。综上,证监会对方和旭和方春晓的意见不予采纳。

关键词: 内幕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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