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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焦点!A股医药板块“回购潮”背后:市场投资逻辑有何变化?

发布时间:2022-10-22 09:53:29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但实际上,这也是企业受到日趋复杂的内外部环境影响做出的战略调整,以恒瑞医药为例,近两年受集采影响,仿制药收入断崖式下跌,多款创新药执行新的医保谈判价格,以及国内疫情使产品销售受到冲击,导致公司收入出现较大下滑。利润方面的影响还包括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价格、物流成本的持续上涨,以及研发投入的继续稳步增加。因此,内忧外患导致恒瑞医药股价一路下跌,不得不提振资本市场的信心。

而为了优化回购细节,近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同步修订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根据修订内容,主要在四方面对上市公司的回购细节进行了明确。

一是优化上市公司回购条件。将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回购触发条件之一,由“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30%”调整为“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25%”。

二是放宽新上市公司回购限制。将回购股份实施条件中关于“上市满1年”的要求调整为“上市满6个月”。新上市公司拟实施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回购且回购股份用于减资的,仍然不受前述上市期限的约束。

三是完善回购、增持窗口期。将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窗口期由季度报告、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缩短为5个交易日内,并相应调整回购股份竞价减持的窗口期,以保持两者一致。将董监高买卖股份的窗口期由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和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分别缩短至相关公告披露前15日内和5日内。

四是合理界定股份发行行为。将现行规则规定的在回购期间不得实施的股份发行行为,进一步明确为上市公司自取得核准或注册并启动发行之日起至新增股份完成登记之日止的股份发行行为。

有资本市场研究专家分析指出,本次修订恰逢其时,注册制改革加速市场生态优化,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对回购、增持等市场化工具的灵活运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市场结构正在从卖方市场向投融资平衡市场转变。

医药市场何时迎来转折?

在通过回购的方式提振资本市场的同时,也不得不看到,眼下生物医药在资本市场的处境艰难。近两年来,受多重不确定性因素影响,生物医药企业投融资项目数量较过去几年增速放缓,投资人变得更为谨慎,生物制药IPO热度有所降温。

关键词: 医药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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