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被厦门“当代系”王春芳、王玲玲家族纳入麾下后,转型大数据无果,多年来一直挣扎在盈亏平衡线上,后来主业变成了农产品供应链。因公司2020年度扣非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公司股票于2021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今年1月末,厦华电子发布业绩预告,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1年营收为13800万元至20000万元,保壳在望。审计机构也曾出具专项说明,称公司因财务类退市指标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预计将消除。
但“花式保壳”伎俩在上交所多次问询后,逐渐显露原形。
公司2021年年报显示: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中“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13394.56万元属于“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应予以扣除,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为零元,厦华电子因此触及退市红线。
9日上午,经过两个多小时庭审,上海金融法院最终认定,强制退市决定是证券交易所基于公益目的而依法实施的自律监管措施,受合法性原则约束,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就关于双方争论焦点——“主营业务收入”的认定问题,上海金融法院认为,“主营业务收入”是证券交易所为实施证券监管,依照法律规定在业务规则中确立的监管标准。同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交所监管指南中对“主营业务收入”的认定标准作了相应规定。
在本案中,审计机构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所确立的标准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对核查过程予以明确说明,上交所结合厦华电子在公开市场的披露文件,认定厦华电子2021年度营业收入在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金额为0元,并据此作出《终止上市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正当。
上海金融法院认为,本案作为“退市新规”实施后首例行政判决,既通过司法裁判有力保障了退市新规的实施,推动形成进退有序、优胜劣汰的上市公司市场生态,也通过司法审查进一步确保了资本市场改革在市场化、法治化的轨道上行稳致远。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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